搜索
产品介绍伊春农商银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作为贷款偿还的担保,并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后所发放的贷款。
贷款条件
1.借款人信用良好,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2.生产经营稳定,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应开立与贷款相关联的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对象
森工企业、国营农场、规模以上土地租赁、经营的企业或自然人。
贷款期限
最长不得超过36个月。